12月1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示通過評估的第二批國家級糧食應急保障企業名單,共計46家。
按照《糧食應急保障企業管理辦法》(國糧倉規〔2021〕193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要求,對2022年選定的第二批國家級糧食應急保障企業開展了評估工作。按照有關程序,對通過評估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等46家國家級糧食應急保障企業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12月1日,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公示通過評估的第二批國家級糧食應急保障企業名單,共計46家。
按照《糧食應急保障企業管理辦法》(國糧倉規〔2021〕193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要求,對2022年選定的第二批國家級糧食應急保障企業開展了評估工作。按照有關程序,對通過評估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等46家國家級糧食應急保障企業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