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
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10月16日發布《閩侯縣2020年“6·28”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全文如下:
2020年6月28日20時42分,閩侯縣荊溪鎮福州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加工區——福建省嘉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廠房發生火災,造成火災直接財產損失785.8萬元。事故發生后,依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授權,2020年7月2日,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總工會、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閩侯縣政府等單位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閩侯縣“6.28”火災事故調查組,同時邀請市監察委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開展事故調查工作,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和專家分析,查清了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基本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起火單位及油量儲存情況
起火單位為福建省嘉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火廠房位于閩侯縣荊溪鎮福州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內,占地面積為3084.2㎡,建筑高度為7.5m,層數為地上1層,屬單層丙類鋼結構廠房,建筑耐火等級二級,使用功能為橄欖油分裝,直至火災發生,庫存油品總量約360噸。
(二)事故相關單位情況
1。福建省嘉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成生物公司)。成立時間2013年4月15日,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葉明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21066557565Q,注冊地閩侯縣青口鎮東臺村,經營場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鎮(福州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工業園區內),注冊資本壹億圓整,營業期限2013年4月15日至2063年4月14日,經營范圍:山茶油、食用植物油(全精煉、半精煉)加工、分裝、銷售;農業生產技術研發。
2。福州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管理處(以下簡稱:糧食市場管理處)。成立時間1991年8月12日,是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下屬事業性質、企業管理的科級單位,現有編制數30名,實際在編數14名。福州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管理處負責批發市場內組織管理工作,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場所,組織、指導議價糧食批發交易,制定市場管理的具體規定,提供各項服務,調處有關商務糾紛,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
3。福州杜塢糧食交易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杜塢糧食公司)。成立時間2005年10月19日,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控股),法定代表人陳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121779641003K,注冊地福州市閩侯縣荊溪鎮厚嶼村216號糧食市場管理處辦公樓,注冊資本貳佰萬圓整,營業期限2005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經營范圍:批發兼零售預包裝食品(經營場所荊溪鎮糧食市場內);日用百貨;組織糧油交易;原糧及飼料經營、糧食質量檢測、計量、倉儲;租賃和物業管理。
杜塢糧食公司與糧食市場管理處為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履行日常工作與安全管理職責。
(三)廠房審批情況
該投資項目2010年12月27日在閩侯縣發改局備案(閩發改備[2010]A08061號),2011年1月27日閩侯縣建設局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50121201100018號),2011年11月25日閩侯縣建設局頒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侯施字[2011]130號),項目設計單位為福建省新廣廈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福建省榕禹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福州昌和信工程監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于2011年11月30開工,2012年3月30日竣工,2012年4月28日完成竣工驗收。2012年6月29日閩侯縣氣象局頒發《防雷裝置驗收意見書》(雷驗NO:字A01[2012]第064號),2013年3月15日閩侯縣公安消防大隊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侯公消驗[2013]第0013號)。
(四)現場勘驗情況
1。起火廠房周邊情況。廠房四周為環形車道,東側為福州海恒水務設備有限公司,南側自東向西為福州閩健米業有限公司和福州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杜塢糧庫,西側為福州榕興香米業有限公司,北側為昌福鐵路;福州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加工區內北處有一建筑高度6.2米的活動板房。
2。起火部位認定情況。廠區內中部設置的通道十八監控視頻顯示,火源照亮堆垛上表面且火源位于堆垛東側。結合走訪調查,實物比對測量,堆垛高度約為1.6米,火源高度與貨架高度相當,認定起火點為廠房東南側區域內的貨架區域。
二、事故經過和救援情況
2020年6月28日20時42分,嘉成生物公司廠房發生火災,21時許,市糧食批發交易市場巡邏保安程天配發現火災,21時15分,黃敬仁在外返回廠房核實火災后向閩侯縣110報警中心報警。閩侯消防救援大隊立即趕到現場滅火,救援期間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陸續調派25輛消防車114名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6月29日4時40分,現場火勢得到控制,5時30分,現場明火基本撲滅。此次火災荷載大、水源不足、撲救時間長,市消防救援支隊第一時間調用長距離遠程供水系統滅火,第一次使用水泥砂漿灌注滅火,成功保護了福州市糧食儲備庫和向莆鐵路5號線的安全。
接到事故報告后,受尤猛軍市長指派,市政府杭東副市長帶領市直相關部門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救援。
據閩侯縣消防救援大隊認定:閩侯縣“6.28”火災事故過火區域占地面積約3084.2㎡,燒損油品約360噸,直接財產損失785.8萬元(其中建筑及裝修損失42萬元,設備及其他財產損失743.8萬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質認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嘉成生物公司廠房東南側因電氣線路故障引燃下方貨架區域可燃物引起火災是造成本起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間接原因
1。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嘉成生物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夠,消防安全管理機制不健全,隱患排查不徹底,嘉成生物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廠房消防安全狀況掌握不清,廠房管理人員消防安全意識不強,在火災發生前,管理人員黃敬仁已發現廠房東南側部分燈具損壞等問題,卻未引起足夠警覺,未聘請專業人員檢查線路檢修故障。
2。廠房內火災荷載及風險較大。因嘉成集團公司受國外疫情影響,在火災發生前,進口了大量生產原料,火災發生時廠房內儲存的橄欖油達360噸,為平時倉儲量的3倍,火災荷載增大、火災風險增高。廠房管理人員未落實人員值班值守、夜間防火巡查、員工消防培訓等相應的強化安全管控措施,造成火災發生后未第一時間發現,發現火情后未組織初起火災撲救。
3。火災發現及報警時間延誤。恒衛保安公司巡邏保安程天配未第一時間報警,21時15分黃敬仁在外返回廠房核實火災后,才向閩侯縣110報警中心報警,距離火災發生已近40分鐘,延誤了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
4。行業監管部門履職不到位。糧食市場管理處對消防安全管理重視不夠,履職不到位,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中,對市場內企業督促、指導、檢查力度不夠,落實不到位,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徹底,消防安全工作浮在表面、存在漏洞。福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糧食市場管理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督促指導不力,對下屬單位指導、督促、隱患排查不到位。
5。屬地政府及派出所日常消防安全監管缺位。閩侯縣荊溪鎮政府對火災事故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未納入監管范圍,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長期缺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隱患排查未得到落實。閩侯縣公安局荊溪鎮派出所對轄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不到位,對火災建筑所屬區域消防安全檢查缺位。
(三)事故性質定性
本起事故為一般火災責任事故。
四、對相關責任人員及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建議移送紀委監委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的人員
閩侯縣“6.28”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員移送紀委監委進一步調查處理。
(二)對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處理建議
1。對相關單位的處理,建議由福州市政府安委會、閩侯縣人民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的,建議由閩侯縣消防救援大隊給予進一步調查處理。
2。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由福州市政府安委會給予通報批評,市安委辦對其進行約談,閩侯縣人民政府給予通報批評,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的,建議由閩侯縣消防救援大隊給予進一步調查處理。
五、防范措施及建議
(一)加強行業消防安全監管。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業務工作加強行業消防安全監管,督促所屬行業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二)規范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各企業單位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中“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工作要求,強化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規范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三)強化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各企業單位要定期組織值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明確崗位職責,確保具備“四個能力”落實到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四)進一步明確崗位監管職責。各級各有關部門尤其是縣、鄉(鎮)要進一步明晰崗位監管職責,明確監管轄區范圍,加強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提高監管人員責任意識、安全意識,確保各項監管執法措施嚴格執行到位。
(五)大力開展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閩侯縣政府要進一步細化全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職責分工,加強火災防控,全力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切實做到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確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取得實效。
(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市糧儲局要強化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事故發生后,市消防救援支隊對糧食交易市場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存在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設施器材未完好有效、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等問題,市糧儲局要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對下屬企業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督促力度,嚴防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福州市閩侯縣“6.28”火災事故調查組
2020年8月25日
來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