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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0年第9期)。
海南旺豪陽光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海南保亭椰澤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初榨椰子油(規格:500毫升/瓶,生產日期:2018-9-18),檢驗項目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的程度。油脂酸敗產生的醛酮類等化合物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但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可以辨別出油脂酸敗特有的哈喇等異味,需避免食用。
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產者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油脂加工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敗。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如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